2006年3月17日,星期五(GSM+8 北京时间)
浙江法制报 > 第三版:世相 改变文字大小:   | 打印 | 关闭 
夫妻做搭档 一抢一窝藏
申屠清儿 李丽

  近日,杭州市余杭区法院分别以抢夺罪和窝藏赃物罪判处姜某和陈某有期徒刑7年和1年6个月,并处罚金5万和2万。
  姜某和陈某夫妻去年5月来到临平。为了弄到钱,姜某就骑着摩托车抢夺路人的金项链、挎包和手机等物,并把抢来的东西交给老婆陈某保管。
  姜某一个月时间竟抢夺作案19起,抢得价值5万多元的财物,妻子陈某窝藏的赃物价值3万多元。